关于拒收“红包”、回扣公开承诺书
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是我们的服务宗旨;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是我们恪守的职业道德。在全市大力推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之际,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我院郑重向社会承诺:
⒈传承传统美德,规范从医行为,倡导廉洁行医。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全院职工不索取、不接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财物、“红包”、吃请。
⒉强化服务意识,共守崇高医德。不利用职务之便,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耗材、化学试剂、总务物资、信息设备等物质采购和基建管理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礼金、回扣,严禁其他不正当的获利行为。
⒊全面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签订医患不收、不送“红包”双向承诺协议书的规定,并将协议书纳入患者的病历管理。对当时无法婉言拒绝的“红包”,接收人在24小时内(遇节假日顺延)上交医院相关部门,或代患者缴纳住院费的形式退还,并及时告知患者。
⒋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定期约谈提醒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934--8214537),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于有关举报案件,坚决做到一查到底,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⒌严肃处理违纪行为。对收受红包、回扣的行为一经查实,根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做出严厉处罚。
⒈传承传统美德,规范从医行为,倡导廉洁行医。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全院职工不索取、不接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财物、“红包”、吃请。
⒉强化服务意识,共守崇高医德。不利用职务之便,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耗材、化学试剂、总务物资、信息设备等物质采购和基建管理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礼金、回扣,严禁其他不正当的获利行为。
⒊全面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签订医患不收、不送“红包”双向承诺协议书的规定,并将协议书纳入患者的病历管理。对当时无法婉言拒绝的“红包”,接收人在24小时内(遇节假日顺延)上交医院相关部门,或代患者缴纳住院费的形式退还,并及时告知患者。
⒋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定期约谈提醒制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0934--8214537),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于有关举报案件,坚决做到一查到底,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⒌严肃处理违纪行为。对收受红包、回扣的行为一经查实,根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员做出严厉处罚。
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