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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 关于印发规范医疗设备(耗材)采购程序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17 07:55:58 浏览: 字体:A-   A+
各科室:
    为了加强医疗物资采购的有序性和计划性,加强医疗设备和医用一次性用品、卫生材料等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提高采购效率,规范采购流程,建立标准化的管理模式,药品和医疗器械科将于2017年起施行计划采购模式,对医院日常物资由科室按使用情况采取周计划和月计划申报制度,科室对所用物资按照计划申报、计划领用原则,医疗设备的购置,原则上根据医院发展需要,专业设置,科室重点,医疗业务发展和效益等实际情况全面考虑决定。计划内容如下:
  一、医用设备器材
    贵重医疗设备和大型医疗设备采取一年一报原则,由各科科主任根据本科专业发展情况,在每年的12月份提交下一年度的申请计划,经药品和医疗器械科汇总后,上报主管院长及院长审核,审核后上报院设备采购委员会审批,药品和医疗器械科将严格按照审批采购目录在年度内组织完成招标采购计划。
    药品和医疗器械科将采购目录上的项目以书面形式通知各相关科室,科主任根据申购价值填报相应的论证表。具体如下:
申购价值二万元以上医疗设备,申购科室科主任务必完整地填写《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立项论证表》。
药品和医疗器械科根据论证表制定院内(院外)招标计划,报院长审批,按审批后的计划实施。
  二、医用耗材
    医用耗材分为日常医用耗材和诊断试剂。采取一周一报的原则,科室所需的所有专科医用一次性用品、卫生材料、诊断试剂(一次性注射、输液器、Χ光胶片材料、各种检验试剂、外科用具、敷料类、橡皮乳胶、搪瓷不锈钢、口腔器材、麻醉包、维修配件等)等必须由所在科室的主任或护士长填写书面的《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购物申请单》,新增医用材料填写《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增医用材料申请表》,对其申请的物资名称、数量、规格等作必要的说明。每周四前提交,经审批后组织统一采购。
    不允许使用科室自行采购医疗器材及医用材料。自行采购不予支付货款。遇急用或特殊医疗器械和医用材料,报院领导召开相关会议批准执行。
    请各相关科室抓紧时间,制定2017年设备购置计划,于2017年2月20日前,提交药品和医疗器械科。药品和医疗器械科根据上报情况统一汇总,提交院务会议讨论实施。

附件1:通知原件0909493374.pdf

附件2:表1.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立项论证表设备购置可行性分析

       表2.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立项论证表设备购置论证分析

       表3.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立项论证表设备准购置批复基本信息

       表4.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立项论证表新增仪器设备涉及医疗服务项目统计表

       0931453375.doc

附件3: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增医用材料申请表

       0934317750.doc

附件4: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增医疗仪器设备申请表

       0932370718.doc

附件5: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科研试剂及耗材申请表

       0937297125.doc

附件6: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宣传品制作申请表

       0933148061.docx

附件7: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验收表

       0935324780.xls

附件8: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程序流程图

              0935453685.pdf
                               2017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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