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庆阳市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按照全市科技工作总体部署安排及科技经费预算制度相关要求,2016年庆阳市科技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委属各单位根据申报指南,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技术实力和基础,有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有较强的科研人员及创新团队,并能为项目完成提供必要保障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申报单位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科研人员资质证书、项目附件证明材料(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证明附件须有成果证明、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企业章程等)。
2、企事业单位须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并且每年有用于开展研究的专项经费,项目申报单位需在项目申请资料中提供近年科研经费支出证明资料或配套经费证明。
3、项目主持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和技术优势;原则上有在研省、市列科研项目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科研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自然科学基金申请者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
4、项目申报应坚持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编制项目经费预算。项目主持人要严格按照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科目,准确预算项目实施年限内总经费和分年度经费、实施年限内科技专项经费与自筹等配套经费。
二、申报程序
1、各单位项目申报资料,经市卫计委组织专家评审,加盖意见后,报送市科技局。
2、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证材料要统一装订,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市卫计委宣传科技科。
三、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及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科技项目申报及推荐工作。项目主持人要围绕申报指南支持的领域及方向,科学撰写申报材料,项目研究内容须具有创新性、目标任务要明确,经费预算要合理,配套经费要有保障,项目预期能够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凡不能启动实施的项目一律不予申报。
2、项目经费预算编写不详实、配套经费没有保障、科研经费预算科目不合理的项目不予受理。
3、要严格执行项目申报时间,及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2016年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从8月18日开始,到9月18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少伯
电 话:8213441
附件:
(附件请于市卫计委网站下载)
庆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