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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委员会 关于全院开展首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4-16 08:26:16 浏览: 字体:A-   A+

各科室:

       为进一步弘扬时代新风尚,展现二院新形象,选树一批在医院发展中涌现出来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青年典型,展示二院青年的精神风貌,引领广大青年以新思想引领新作为,以新作为担当新使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做时代的弄潮儿,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在为人民利益的不懈奋斗中书写人生华章,医院党支部决定由院团委组织在全院范围内开展首届“庆阳第二人民医院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首届“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十大杰出青年” 10名。

二、参选条件

        1、年龄为18至40周岁(2000年5月4日至1978年5月4日期间出生),在本院工作满3年以上的青年均可参选。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勇于担当;道德高尚,甘于奉献;热爱医院,关心医院发展,大力弘扬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社会反响高,群众影响好,对青年的健康成长成才有良好的导向作用。

4、在医院转型发展进程中有突出贡献,取得骄人成绩,得到职工的广泛认可。

5、无违法违纪问题,无群众投诉举报。

三、评选机构

本次评选活动由共青团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成立由医院党支部成员、团委成员、部分科室主任组成的评委会,负责组织评选工作。

四、评选步骤

(一)推报人选阶段(415417日)

采取面向全院广泛推荐的方式,由各科室自下而上向评委会推荐拟参选人员名单。

        (二)投票评选阶段(418428日)

1、评委会根据推荐名单及推荐材料,核实被提名人的参选资料及条件,在此基础上召开评委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评委会将对候选人员进行认真审核,并进行无记名投票,以得票多少为序确定20名预备候选人。

2、评委会将在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团委公众号(医路青春团聚青年)向社会公布20名“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十大杰出青年”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网络评选活动,接受公众监督和投票,根据票选结果由高到低确定10名参选人员,作为首届“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十大杰出青年”正式候选人。

3、网络票选确定的10名首届“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十大杰出青年”正式候选人。将在医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团委公众号(医路青春团聚青年)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三)命名表彰阶段(428—54日前)

对公选的10名杰出青年,经组织审查,无违法违纪问题的,将在“五四”青年节期间,对当选首届“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十大杰出青年”进行表彰,并进行宣传。

五、实施要求

(一)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各科室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努力使评选活动成为举荐优秀青年典型、宣传先进青年事迹、弘扬社会公益精神的重要工作载体,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立足岗位,发奋成才。

(二)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各科室要严格把握人选推报程序和标准,充分听取意见,推报的人选应是本科室成绩最显著、贡献最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

(三)遵守时间,按时上报。各科室要在4月17日16时前将人选的全部推报材料及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材料上报评委会办公室(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推报人选需严格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一式两份(登记表在庆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双面打印),提供15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各1份),事迹材料及事迹简介统一使用A4纸,均须本人签字,科室盖章方为有效。推报人选需提供电子版两寸近期蓝底正装照;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

联 系 人:刘晓东

联系电话:0934—5984216

附:庆阳第二人民医院首届“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候选人推荐表



                中共庆阳市老年保健医院党支部

2018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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